7月28日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意外,導致有舞蹈員受傷,其中一名仍然在醫院留醫,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事隔3個半月,調查結果出來了。
11月11日下午,香港文化體育及旅游局局長楊潤雄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就香港體育館(紅館)嚴重事故調查工作舉行記者會。
調查Mirror演唱會事故工作小組主席李子俊、專家顧問林超雄博士和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陳家禮亦有出席。楊潤雄開場發言時表示:7月28日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意外,導致有舞蹈員受傷,其中一名仍然在醫院留醫,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我們向受傷人士致以慰問,并就事故進行幾方面的調查,包括由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領導的工作小組,負責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及制訂建議,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以及香港警務處及勞工處分別進行調查事故中是否有人涉及刑事責任或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康文署是紅館的持有人,訂立租用條款,讓租用人在場館內舉辦不同活動,包括體育、藝術、演唱會及其他大型活動。工作小組就這次事故成因進行詳細調查,一共舉行了九次會議,并多次進行現場視察及實驗室檢驗墮下的LED屏幕、舞臺設備和相關裝置,以及LED屏幕的鋼索及吊環等等的質量及拉力。
政府考慮了工作小組的調查結果,認為租用人違反了租用條款中的部分規定。
康文署已將有關資料轉交警方再作調查,“我們其實期望強化租用機制后,可確保租用人會履行租用條款的責任,加強舞臺表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舞臺表演者及觀眾?!?/p>
康文署稍后會發出詳細調查報告,亦會在未來幾個月與業界商討和落實改善措施的執行細節,在未正式落實措施修訂租用條款前,業界需要遵守由八月開始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或采取其他康文署接納的措施。
工作小組已完成調查的工作,并提出建議。而警方亦會繼續就事件中是否涉及有人為過失,或涉及違反其他香港法例作更深入的調查。
楊潤雄表示,“我在此再次向受這次事故影響的人士致以慰問,更多謝參與調查工作的人員。過去幾十年,在紅館舉行的演唱會或其他大型活動,多不勝數,業界都能負責任地、專業地遵守租用條款,為觀眾帶來許多精彩絶倫的表演,并無大事故發生。今次卻出現如此嚴重意外事故,在我與業界中人接觸中,大家都深感震驚,均認為這只是個別事件,并不代表業界整體的表現,我們會對涉事的人士絕不姑息,一定會依法嚴懲處理?!?/p>
警方上門拘捕4男1女
11日上午,警方已經作出拘捕行動(拘捕4男1女,40至63歲,分別為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以及次承辦商協興隆的高級職員,分別于藝能擔任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統籌、以及在協興隆任高級技術員)。
其中被捕女子為總承辦商藝能工程的項目經理,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兩宗罪被捕,她在警員押解下離開住所,被帶返紅磡警署調查。
事故成因
康文署領導負責調查今年7月28日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成因的工作小組,目前已經完成有關調查工作。工作小組經詳細檢視墮下的LED屏幕、舞臺設備相關裝置及實驗室的各項檢測結果后,就引致事故的成因作出結論。
(一)金屬疲勞引致鋼索斷裂
吊著LED屏幕的鋼索斷裂,其原因是部分鋼絲出現金屬疲勞,成因包括(1)鋼索狀況不理想,其抗斷強度較正常鋼索的最低抗斷強度低;(2)LED屏幕的實際重量較呈報的重;(3)絞車系統裝置有問題令護繩器難以轉動,致鋼索表面受到磨損及須承受額外負荷,引致鋼索變形;及(4)LED屏幕的懸吊系統組裝不理想。
(二)吊環螺絲的裝置設計問題
吊環螺絲安裝在LED屏幕構架時,并無裝上套筒螺絲扣來方便水平調較。當一條鋼索斷裂時,另一條沒有斷裂的鋼索所系上的吊環螺絲不勝負荷而斷開,未能防止LED屏幕墮下。
(三)懸吊系統安全系數不理想
在現場磅秤下,墮下的LED屏幕實際重量比報稱重量重很多,令懸吊系統安全系數水平遠低于國際標準。
租用條款第15條規定,租用人須提交有關使用場地建議安排的準確詳情,但這次提交有關LED屏幕的重量資料明顯并不準確,結果夸大了懸吊LED屏幕的鋼索的安全系數。
第16條規定租用人要聘請合適的合資格專業人士,證實所搭建、安裝、用索具裝配及/或懸掛搭建物或器材工程,是由熟練人員妥當進行,達到業內人士認可的標準,而且安全穩固,并由該合資格專業人士及認可人士檢查妥當,LED屏幕墮下的事實已證明有關裝置并非“安全穩固”。由此可見,租用人并未有遵照相關租用條款的規定。
安全建議
根據現行紅館的租用條件,租用人有責任要確保其本人、其雇員、合辦人、承辦商、分包商等遵守紅館一切租用條款及有關法例。租用人要確保其帶入紅館的各項裝置安全穩妥。租用人并須委聘認可人士,一般是注冊專業人士簽發證明有關裝置達到業內人士認可的標準,并且安全穩固。紅館啟用接近40年,都是采用這個安排,而業界亦一直積極配合,而以往在紅館舉行的演唱會亦大致順利舉行,證明機制行之有效。
政府認為今次演唱會租用人及/或其承辦商和分判商違反紅館租用條款的規定。例如租用人須提交有關使用場地的建議安排的準確詳情,當中須包括懸掛在場館樓頂屋架的任何器材的重量。
因應事故成因,工作小組作出一系列建議以強化租用機制,確保租用人會履行責任遵守租用條款,從而加強舞臺表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舞臺表演者及觀眾。
這些措施包括于驗證機制中訂明負責人員的工作范疇和角色、租用人須就加設的搭建物及器材設備提交能夠證明其準確重量的文件及委聘的專業人士核對準確無誤,并為所有需要移動或升降的機械裝置進行驗證負荷測試。租用人亦須提交鋼索的質量證明,并應在首場演出前盡早彩排??滴氖饡芯繛橐刖邆湎嚓P專業知識的獨立第三方審核人員,視乎需要對租用人所設置的工程和裝置進行審核,亦會引入妥善機制以處理違反康文署場地「租用條款」的情況。
在未來數月,康文署會與業界商討和落實加強措施的執行細節。在未正式落實措施修訂租用條款前,業界需要遵守由八月開始實施的三項短期措施,或采取其他康文署接納的措施。
工作小組已完成調查的工作,并提出建議。由于未能排除是次意外事件有人為過失的可能性,或涉及有可能違反其他香港法例,康文署已將事件轉交有關部門作進一步調查。
安全第一
經過3個月的努力,事故調查報告也出來了,希望給傷者和受影響人士一個公道和交代,同時希望傷者盡快康復、重回舞臺,也期望其他人盡快走出心理陰影,過正常生活。
作為演藝工程的搭建商,我們更應汲取教訓,安全第一,對舞臺負責,對人民人身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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